关于补选学院第二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
关于补选学院第二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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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会小组、附属医院工会、各系部、各部门: 15vip太阳成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因工作调整或退休,已不能履行代表职责,为开好二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山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本届双代会需要补选部分代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代表条件 凡与学院签订聘用聘任合同、具有聘用聘任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代表由所在单位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能够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3、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愿意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5、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专业能力较突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教职工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需要补选教职工代表10名,具体如下: 医学系工会小组1名; 护理系工会小组1名; 计算机系工会小组1名; 文化旅游系工会小组1名; 生命科学系工会小组1名; 公共教学部工会小组1名; 第二工会小组(财务处)1名; 第三工会小组(监察室) 1名; 第四工会小组(教务处) 1名; 附属医院工会1名。 三、选举要求 1、本次补选代表要充分考虑代表性,主要面向一线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各工会小组、各部门和附属医院工会应统筹考虑,组织好代表选举工作。 2、代表选举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山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组织进行。 四、选举结果报送 各工会小组织、附属医院工会和各部门务于4月11日前完成选举,选举结果报送学院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 毅 电话:0357-3087568 附:关于第二届五次双代会代表补选结果的报告 学院工会 2023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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