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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9-11-18   浏览:

一、新生入学凭注册证件,有关费用缴纳凭证到公寓管理科办理住宿登记手续,领取房门钥匙后即可进入宿舍。未经公寓管理科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换宿舍。

二、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的两天内,持有关手续到所在公寓楼,经管理人员验收房间后,到公寓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

三、出入公寓楼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严禁攀爬围墙、护栏或窗户等强行进入宿舍。

四、按时作息,午休和晚上熄灯后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唱歌、打闹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晚归学生和外出学生要进行登记。

五、遵守卫生制度、严禁向窗外及楼道倒水、吐痰,宿舍垃圾每天定时清扫到门口,严禁在公寓内豢养动物。

六、舍长负责排出值日表,全体舍员轮流值日,定时进行卫生大扫除,自觉坚持每天起床后整理内务,衣服、被褥及时清洗,卧具折叠整齐,各类物品放置有序,不在墙、门上乱涂、乱画、乱挂、乱钉,保持宿舍内整洁和空气新鲜。

七、正确使用和爱护公寓设施、不得私自转让、调换、拆卸、挪用家具,公用物品如有损坏、遗失、要照价赔偿,责任不明由寝室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八、注意消防安全,爱护消防器材,严禁违法使用、故意损坏消防器材。

九、发现水电故障、门窗损坏要及时向所在楼值班室报修。

十、严防恶性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要及时报告,配合调查。

十一、严禁辱骂、殴打、妨碍公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十二、入住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主动配合管理人员工作。

十三、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将根据学籍管理有关条款给予处理。

公寓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