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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法主题班会

发布日期:2019-04-02    点击: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为了全面普及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反间谍意识、保密意识和政治警觉,我系于2019年3月31日开展了以“国家安全法”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在本次班会活动中班主任向同学们介绍了《国家安全法》规定的七项义务:

第一、是教育防范义务,就是教育、动员、组织群众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二、是提供便利条件的义务。

第三、是提供情况、证据的义务。

第四、是发现、报告的义务。

第五、是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六、是不得非法持密的义务。

第七、是不得非法持有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总体国家安全观》:

1、既重视外部安全,又要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

2、既重视国土安全,又要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

3、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4、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

5、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而行。

通过此次班会同学们纷纷表示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做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竭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公民义务,为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