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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和更新教工借书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4    点击:

关于办理和更新教职工借书证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为更好地发挥图书馆文献和信息资源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师生人文素养,推动教科研创新,服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便利广大教职工借阅学习,并为开展读书活动做好准备,图书馆决定开展新入职教职工图书借阅证办理和原有借阅证的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借书证办理

1.各部门、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教职工图书借阅证。

2.以部门、系部为单位统计报送教职工信息,需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二选一)。

3.每人需提供一张1寸免冠照片(或电子版)。

二、借书证管理

1.教职工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参加图书阅读和学习活动。2.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3.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需及时到图书馆办理挂失,并补办新证。

4.遵守图书借阅制度,爱护图书,按时还书。

三、办理时间

本次借书证办理从2024315日开始,到330日前结束,请大家务于315日前做好准备,尽快到学院图书馆办理。

联系人:张超  308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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