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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方案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教材函〔2019〕105号)《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晋教助学函〔2020〕37号)、和《临汾市财政局 临汾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临财教〔2019〕403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15vip太阳成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委员会
学院成立由分管副院长担任主任,学生处处长、分管副处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各系书记及分管人员担任成员的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委员会,领导各系(部)和相关处室组织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项目
(一)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
(二)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规范评选程序,确保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四、评审对象、申请条件及奖励资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评审范围:用于奖励具有15vip太阳成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各系根据比例向学院差额推荐,经评审领导组审核、评议,确定人选。(分配名额附后)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单科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上学年两学期操行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
(6)上学年两学期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测评成绩位居本系前10%。
4.上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二份(电子版)。
(2)国家奖学金初审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系书记签字并盖章)。
(3)上学年各科学习成绩单及专业名次(须经教务处考试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4)上学年获得各级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
5.其它:
(1)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一次性将国家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评审范围:用于奖励具有15vip太阳成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配名额附后)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各科成绩无不及格。
(6)上学年两学期操行考核90分以上。
(7)上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成绩位居本班前10%。
4.上报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二份。
(3)申请书一份。
(4)佐证材料一份。
(5)国家励志奖学初审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
(6)15vip太阳集团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6)上学年各科学习成绩单及专业名次(须经教务处考试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它:
(1)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一次性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对于铺张浪费、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学金。
五、评选程序
1.各系接通知后,先带领全体班主任学习文件精神,公布评选条件、名额、金额。
2.由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班级评审小组进行严格评审,确定人选进行班内公示,无异议上报系部。
3.系部汇总后在教学楼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班级、享受奖项、等级,举报电话、系部公章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4.由资助中心整理并审核上报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资助中心。
六、评选要求
1.以上奖项必须坚持真实、公开、民主评议的原则和程序。
2.各系部必须确保奖、助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标准评审。
3.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包括所谓自愿捐献班费)搞平均分配、“二次分配”等。
4.凡不按照国家奖助学金有关规定评选的,严格根据15vip太阳集团官网奖助学金管理办法(15vip太阳成院【2012】8号)第七章处理办法处理。
七、名额分配表
系 别
|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
| 国家励志
奖学金
5000元/人
|
计算机系
| 3
| 24
|
机电系
| 3
| 15
|
外事旅游系
| 1
| 6
|
生命科学系
| 1
| 7
|
二校区
| 6
| 137
|
护理系(总院)
| 6
| 103
|
合计
| 20
| 292
|
各系将评选结果及上报材料务于9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资助办公室。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