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在 2019—2020学年里,15vip太阳成学生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院学生工作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全面推进立德树人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学生工作科学化发展,更好地推动15vip太阳成校风、学风建设,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的10%。
(二)优秀学生:学生总数的4%。
(三)优秀学生干部:学生总数的2.5%。
评选项目的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在优秀学生中遴选,优先考虑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技能大赛、科技制作、文学创作、艺术表演、体育竞赛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优秀学生。
(二)优秀学生
1.思想进步,品德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记录;与同学和睦相处,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本学年德育考核均为优秀或有突出事迹。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各科综合成绩在班级前10%以内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
3.积极参加体育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优秀学生干部
1.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或班级管理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宿舍文化建设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内校外教育活动,工作大胆创新,具有一定影响力。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良好,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5%;任职在一年(含一年)以上。
4.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为学院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班委会和团支部根据学生的德育考核成绩、各科综合成绩及其平时表现推荐候选人,评选结果以系为单位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2.优秀学生标兵在优秀学生中遴选,评选结果以系为单位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四、奖励办法
(一)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二)获奖个人的审批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三)获奖个人将获得相应奖金:
1.优秀学生标兵发给奖金500元。
2.优秀学生发给奖金100元。
3.优秀学生干部发给奖金100元。
五、评选要求
(一)各系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工作各类先进评选活动的意义,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评选,确保本次评优工作顺利完成。
(二)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不凑名额,宁缺毋滥。
(三)每名学生最多只能获得一项荣誉。
(四)各类先进《审批表》从学生工作群文件下载,一律用5号仿宋体字填写、A4 纸打印,一式二份。
(五)截止10月30日前,各系将推荐汇总表(含电子版,Excel格式)、评选审批表一并报学生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赵乙锦;电子邮箱:lfvtc_xsc@163.com。
(六)评选结果经学生处审核后,提交院委会研究确定。
(七)在对报送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个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2019—2020学年度学生工作各类先进名额分配表
2020年10月12日
2019—2020学年度学生工作各类先进名额分配表
附件:
学院
| 总人数
| 优秀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机电系
| 236
| 1
| 10
| 6
|
文化旅游系
| 18
| 0
| 1
| 1
|
计算机系
| 420
| 2
| 17
| 11
|
生命科学系
| 98
| 1
| 4
| 3
|
护理系(总校)
| 1850
| 7
| 74
| 46
|
医学系、护理系(二校区)
| 2569
| 10
| 103
| 64
|
院团委
|
| ——
| ——
| 16
|
合计
| 5191
| 21
| 209
| 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