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全力做好当前防范学生心理极端事件的紧急通知》(晋教安稳函〔2023〕3号)文件精神,为创设良好的育人氛围,营造平安的校园环境,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隐患排查,抓好安全稳定工作
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先排查、后开学”的要求,后勤处及各系部应在开学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校园内教学楼、宿舍楼楼顶平台、走廊连廊、开放式阳台等位置进行细致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防范学生心理极端事件的发生。保卫处切实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内外安全巡逻密度,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严防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学生处及各系部加强普法宣传,加强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等专题教育为重点的各类安全教育,坚决防范学生心理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心理筛查,强化精准管控
开学前,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协同各系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统领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结合心理普查结果采用微信、电话等方式,对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精准、精细筛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全面动态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重点关注学习困难、就业困难、家庭贫困、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重点人群的排查摸底工作,精准掌握学生思想行为和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同时,对摸排的重点关注学生要建档登记、明确责任人,实施一对一精准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和自杀倾向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协助家长做好教育、疏导、监管工作,并及时上报学校,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三、加强家校联系,形成内外工作合力
学生处联合各系部持续健全家校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入学前家校联系制度,动态了解掌握学生实际思想心理状态,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形式,督促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义务,提醒每一名家长避免和减少家庭矛盾对学生产生的心理压力,最大限度防范极端事件发生。
四、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
各系部要在开学第一天,充分利用“开学安全第一课”,围绕学生关心关切的现实问题,全面开展心理健康和珍爱生命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强化生命安全意识,树立健康的生命观、正确的人生观,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危机应对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压力,掌握自我情绪的调节和管理的技巧,学会自助、学会求助、学会互助。
五、加强心理关怀,全心排解学生负面情绪
对心理健康排查中发现的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要畅通学生诉求渠道,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协同系部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统领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中,与学生开展“一人一策”、“一对一”、“多对一”的心理帮扶,帮助学生缓解因各类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困难。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营造和谐、健康、快乐的校园学习和生活环境。
六、加强机制建设,全速化解学生心理危机
当发生学生心理极端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启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实施办法”(15vip太阳成院[2021]4号),做到工作链条快速配合有序运转,及时掌握和化解学生心理危机事件。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态,稳妥处置,防范舆情炒作。严格信息报送规定,紧急事件发生后,必须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初步情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事件处置完成后要报送完整报告。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要充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切实做好开学阶段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并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统筹起来,一体推进,切实抓紧抓实抓到位。
2、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既要注重个别学生的心理问题及心理危机的应对与干预,又要注重更多学生的心理知识普及和心理发展需要,既要对重点人群做好分类指导与心理疏导,也要做好学院—系部—班级三级心理防护机制,畅通信息联络。
3、注意方法,尊重隐私。鉴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性,除保密例外(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等)情况下,相关人员须对学生的病例、诊断结论、心理筛查结果等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疑似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约谈或心理干预要注意心理咨询的方法、策略和技巧,不轻易对学生心理状况下结论,以免对学生造成负面的心理暗示。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