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学院规范管理,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补齐资产管理的短板,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晋教财〔2020〕67 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实施方案,特制定资产设备管理中心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对照学院梳理出的涉及资产设备管理中心三个大类15个问题线索和整改落实要点,资产设备管理中心全体人员按照干部带队、党员领先、全员参加的总要求,逐一认领任务,确定完成时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此次审计整改时限为今年 12 月份底,资产设备管理中心分别于9月6日、10月9日、11月6日、11月30日将此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佐证材料报送至学院办公室,汇总后报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