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学院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院国有资产入库出库,建帐、立卡、贴卡及报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单位办理报批手续,并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国有资产相关事宜;
三、负责掌握学院资产状况,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
四、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与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对学院各部门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六、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