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简介
保卫处是学院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配合各执法部门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公共安全秩序,制定并组织落实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法规宣传教育等。下设科室:一科、二科。人员编制:处长1名、副处长1名、科长2名、安保人员15名、消防人员6名。
保卫处主要职责
1、加强校园及周边公共安全秩序的综合治理和维护。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内各类案件,负责校门门卫管理和校内巡逻,负责校内重大活动等公共安全管理事务;
2、加强监控值班管理,保障公私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3、对学院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4、维护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
5、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保卫处人员职责
处长职责:
1.在学院党委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保卫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本处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组织保卫人员学习基本政治理论和本职业务知识,做好下属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处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4.积极推进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6.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重大案件和事故的侦察、勘察及处理工作。
7.根据职责范围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本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8.完成学院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