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
学院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领会“安全是学院的第一要务,安全问题关乎生命,关乎全局,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好学院安全工作。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的高度出发,切实重视并坚持不懈的抓好安全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特制订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责任,使学院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牢固,最大限度的保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着力构建平安校园。
二、要“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思想,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调整教学计划,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学院的教学计划,保证必须的教学时数。
三、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学法守法和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坚决遏制校园暴力案件不断上升的势头。
四、要建立学院教职员工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学院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学院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领导和安全工作骨干的培训,学院其他人员的培训由学院按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进行。
六、要把教师安全知识学习纳入教师基本功培训内容。要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建设,制定责任明确、联络畅通、切实可行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师生进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全体师生自救互助和制止突发事件发生的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