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一、学院各部门确定1名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各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报送、上下对接和交流沟通。
二、各部门要按月报、季析、半总、年结的要求,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工作情况,包括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典型经验、重要案(事)件办理情况、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策建议等。同时重大情况和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
三、学院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编写工作简报,及时反映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典型经验、案例分析、重要事项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策建议等。工作简报及时上报学院“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