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涉及的16个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等。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具体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虽然国家安全涉及面广,但这一条必须排在首位: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