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各部门工作效能,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学院2019年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巡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学院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提高学院中层部门负责人执行力,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做实“三基”工作,便于学院领导了解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实现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营造学院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适用范围
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
三、具体工作及要求
1、实行工作周报制度,各部门、系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周工作安排报送至院办,院办收集汇总后分别上报学院主要领导。
2、部门上报之前须经由分管领导审阅,按照统一的格式汇报,内容精练为条目式。如有未落实到位工作,须写清原因。
3、如遇出差、公出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主持工作的副职报送。
4、对于迟报、漏报及不按要求填写周报内容的,将予以如下处理: 第一次出现约谈; 第二次出现将通报批评。
5、对于学院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根据实际工作进展随时汇报。需各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牵头部门负责汇报。
6、院办对周报材料定期汇总成册,交档案室留存。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工作周报模板》
2019年3月25日